自疫情以來矯正機構持續著內耗多於作為,什麼會客菜換裝塑膠袋,又是什麼隔離衣破了還重複使用,還有清消進出戒護區車輛這些鳥事,沒有實質效用的做一堆,真正有問題的又不好好解決,矯正署大概覺得反正又沒差,卻不想想為了防疫不知已經累壞多少同仁。
今年6月6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授權給各醫療院所,自行決定是否調整門禁管制,如同大家所見,各大醫院入口已不再用「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查詢「特定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民眾不需再排隊插健保卡即可入院就診,而住院或陪病者仍需插健保卡並詢問TOCC 。 由於 衛生福利部 為防治機構群聚,於109 年 02 月 26 日訂定了「法務部矯正署因應矯正機關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預防及緊急處理計畫」,因應疫情的變化計劃也曾數度調整,但最近一次修訂時間落在6月2日,也就是醫院微解封的4天前,所以目前民眾入監所接見洽公仍需刷身分證查有無「特定地區旅遊及接觸史」、填VPN查詢紀錄簿,矯正署治下機關成了全國唯五十一未配合政府「與病毒共存」政策的特殊部門,除了徒增同仁工作量,而且天氣這麼炎熱,每個人頂著太陽都曬到發燙了,還要量體溫的用意究竟在哪?民眾與同仁為此還不時發生爭執。 雖有部分監所取消民眾進入監所時量體溫及查VPN的管制措施,但其實機關首長並無此等權限,只要該計劃的相關規定沒有廢止或變更,監所就得要繼續量體溫、查VPN,直到疫情結束那天為止(嗯?怎麼聽起來有點爛漫?),這問題本應由矯正署依權責向衛福部反映卻沒有做,是忘了?是怕被罵?還是計劃修正到醫院微解封只隔沒幾天所以不好意思講? 法務部矯正署因應矯正機關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預防及緊急處理計畫 https://www.cdc.gov.tw/File/Get/8oaQSUHwx2YLv-3XBTbxAw #力馬幫幫忙 #退休倒數 #該做的事還是要做 #郝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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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已分別提出《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下稱服勤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下稱加班費辦法)草案,分別於7/6、7/7今明兩天草案預告到期。
行政院於草案中,繼續要求輪班人員過勞工作,也不給予合理加班補償,繼續對輪班人員血汗剝削,恐與大法官785號解釋意旨背道而馳。 《服勤辦法》草案中,將輪班人員分為「非例外」和「例外」兩種,其中「#例外」包含矯正、警察、消防等10類輪班人員,授權所屬機關可調整連續休息時數、延長辦公時數及更換班次時連續休息時間,每月最高工時可達528小時(=正常工時176h+加班時數352h),#將近一般公務員的兩倍。 然而,《加班費辦法》中開放不受加班費20小時管制的人員類別,和《服勤辦法》中工時上限例外人員類別卻有差異,#造成矯正人員每月最高可加班352小時,#卻只能領20小時的加班費。 人事行政總處在草案中,把矯正人員明定為沒有工時上限的職種,卻規定每月卻只能申請 20 小時的加班費,等於直接告訴我們,「我不會給你錢、但是你還是要加班!」,#政府成為全台最大慣老闆。 因此,獄政工會嚴正呼籲行政院應重新檢討《服勤辦法》及《加班費辦法》,與輪班人員共同研商出具體且合理的工時上限,才能真正解決過勞對公務員身心健康帶來的傷害,還給公務員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今天獄政工會與立法委員 邱顯智 、 立法委員 陳椒華 、 王婉諭 及 搶救消防員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林佳和副教授共同參加「公務員拒絕過勞 、言論自由要保障 ,政府別一再跳票」記者會。
近日,銓敘部公告《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草案,就公務員「#代表機關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有關」的言論,必須事前取得長官同意、公務員的職務言論有損公務員名譽或機關信譽,將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或移送逞戒,此舉可能是造成對吹哨者和揭弊者的箝制。 對此,獄政工會常務監事林文蔚有切身之痛,「105年我曾經因為投書揭露監所無限期獨居監禁和電擊棒的管制問題被長官記兩支申誡,我講這個只是為了機關好,長官卻認為我是惡意毀謗機關,最後還是保訓會出面調處,可見保訓會深知言論自由的重要,犯罪矯正是重要的公共政策,揭露我們的內部實況並提出反思,可以讓讓外面關心的民眾、專家學者、政府官員可以藉著我們第一線監所管理員的眼睛,看到他們不曾了解過的經歷,更暸解問題再哪裡,這樣才能一起推動改革」。 正是因為公務員在公部門服務,接觸相關業務,才會對其有更多了解,進而產生意見。如果單純僅因為「使用職稱」,就必須經長官事前同意才得以發表言論,很難不讓人質疑是一種事前的言論審查,是對 #言論自由的嚴苛限制。 因此,獄政工會呼籲銓敘部,公務員的言論發表,只要符合公益或非不實言論,就應該受到保障。而且基層公務員的意見,往往有助於機關興利除弊及公共政策的改善,不應受限於身分而被限制發表。 6月初,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已通函給所屬機關,要求進行法警人員四大工時改革措施:「備勤補償1:1」、「輪班間隔11小時」、「班制因地制宜」及「精簡法警人力」。同樣隸屬於法務部的矯正署,還要怠慢拖延到何時?
高檢署改革重點包含: 備勤補償從4.5折到「不打折」: 原本法警夜間備勤7小時,僅獲得4小時補休,等於加班補償打了45折。現在爭取到100%的備勤補償,備勤多少小時,就給多少小時的加班費或補休。 輪班間隔11小時: 依照新修正的《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輪班人員更換班次英至少有連續11小時休息。 可自訂班制,因地制宜: 高檢署公文明述「各機關在不違反785意旨及修正重點,可因地制宜,在現有人力經費下,顧及同仁最大利益,自訂班制」。 精簡夜間法警人力: 要求各機關檢討法警夜間勤務人力,改以保全或高科技監控設備替代。 其中,獄政同仁最關切的就是 #勤務制度 的選擇,同樣隸屬於法務部的臺灣高等檢察署,可以做到「#班制因地制宜」,請問難道矯正署做不到嗎? 矯正署改革的步伐原地踏步、牛步拖延,長官何時才要比照高等檢察署公告工時改革相關措施?釋字785號解釋即將屆滿三年,請問矯正署還要讓辛苦的基層和我們的家人等多久? 5月,獄政工會將8大監所的「保留隔日制」意見連署書交給法務部、總統府等各單位。
終於在6月1日收到回覆,其中矯正署所說: 「將依試辦結果評估討論最可行之制度」 ➤班制試辦早已於4月結束,現在都已經6月了,請問要討論多久? ➤請問哪個班制較可行的評估依據、指標是什麼?不公開評析基準、不公開評估結果,同仁如何相信班制不是長官片面的決定? 勤務制度方案將「參照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 ➤《服務法》、《保障法》都沒有訂定每月工時上限、沒有規定班制類型,請問是要參考什麼?請別再繼續唬爛同仁了! 「持續與矯正同仁開誠布公、充分溝通」 ➤矯正署數度找獄政工會開會討論勤務制度,但 #每次會議上承諾要公開的資料都跳票,只是想找獄工當橡皮圖章,完全看不到溝通的誠意,拒絕公開試辦問卷結果、拒絕公開人力經費評估、拒絕提出精簡勤務規劃! 請問矯正署,還要繼續欺騙同仁有「開誠布公、充分溝通」嗎? 新修正通過的《公務員服務法》,針對公務員發表言論、兼職限制等規定,重新檢討修正,讓我們的 #言論自由 及 #結社自由 獲得保障,鼓勵公務員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思辨。
未來公務員以個人名義進行公共政策討論, #不須經機關許可。 同時也修正公務員兼職規定,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可從事社會公益活動、 #可兼任非營利組織職務,可以從事其他活動,不必事事皆由長官控制。 改變,從不會憑空產生。 相信大家在機關那麼久,見識過各種妖魔鬼怪的長官,一定深知改變絕不會是長官哪天良心發現施捨給你的。 每次的修法改革,都是用前人的多年努力和血淚犧牲,換取一次次微小的進步,才有今天我們享受到的成果。 因此,希望自己的聲音被聽見、希望促成改變,就請加入獄政工會,讓我們並肩作戰,爭取自己的權益! 從5月23日至5月30日,獄政工會進行長達6天的「等無政院具體規劃,輪班公務員苦候健康權!」行動。在行政院和立法院苦候靜坐於牢籠中,象徵《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中,缺乏每月工時上限的制度,使我們被迫將所有時間和生活於監獄工作中度過,與坐牢無異。
這6天靜坐行動中,感謝各夥伴團體到場相挺: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 #書記官工會 #法警工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新北市公務人員協會 #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以及每一位勇敢站出來的基層同仁們,請給自己一個掌聲! 5月30日,釋字785號解釋相關法案《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然而,法案的通過並不是行動的結束,我們持續爭取 #訂定輪班公務員工時上限、 #取消加班換嘉獎 之制度,並要求法務部矯正署應 #尊重同仁對班制的選擇。 改革非一朝一夕,也非靠一人之力即可達成, 邀請大家加入獄政工會,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 獄工【工時改革戰果】https://reurl.cc/x9Kk8V 本會理事投書
【《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拒絕將工時上限入法,政府就是全台最大慣老闆】 5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 本次修法起因於2019年11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做出第785號解釋指出,獄政消防、警察等輪班機關人員,全年無休服務民眾,卻沒有工時上限和 合理的加班補償,不符 #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之保護要求。 去年10月,考試院提出《#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條文修正草案。考試院《公務員服務法》草案中,仍未訂定輪班人員服勤時數之合理上限、服勤與休假之頻率、服勤日中連續休息最低時數,並將相關規範「#空白授權」予行政院或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法》草案也繼續維持現行得以行政獎勵作為加班補償之制度,未回應大法官釋字要求,給予輪班公務員超時服勤合理補償。 從今年5月23日開始到月底,#獄政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及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等團體發起「等無政院具體規劃,輪班公務員苦候健康權!」行動,在行政院及立法院前靜坐。25日,輪班人員眷屬遊行至總統府陳情。26日,獄政管理員及警消在立法院前落髮抗議,表達「我要真修法,不要修假髮」之訴求。 觀本次《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歷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斷重複同樣的說辭——「各職種工時差異太大,無法訂定一致工時上限」、「公務員有遂行公共任務的責任與義務,工時規範應保留彈性」。然而,人事行政總處卻說不出各職種分別工時現況是多少及差異在哪、改革困難為何。 人事行政總處在未完整盤點各輪班人員狀況下,即說工時改革「做不到、有困難」,拒絕將工時上限入法,不願意承諾一個具體改革目標。 面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消極怠慢,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的執政黨黨團,卻未進行實質審查,從委員會審查、召委協商到院長協商皆未盡充分討論,不願瞭解我國輪班人員工時現況、未實際評估工時改革所需經費與人力,便於短時間內結束會議,草率將法案送出。 台灣共有36萬公務員,其中輪班公務員更是撐起了整個國家的治安、救難與司法。但我國政府卻成為全台灣最大的慣老闆,長期讓獄政、消防、警察等輪班人員過勞工作,不給予合理的加班費和補休,讓基層同仁賣肝賣命,背後犧牲掉的是一個又一個家庭。 獄政工會在此嚴正呼籲,希望政府可以正視基層輪班公務員的苦痛,訂定符合大法官第 785號解釋符合 #健康權 意旨的 #每月工時上限,及 #合理加班補償。 我們為國家的付出,也許是自願,但我們並沒有對不起這個國家。今天我們站出來發聲,不是為了要有更優渥的對待,只是希望可以獲得做為一個「人」,應有的基本對待。 希望國家能讓我們健健康康地回家,因為我們是健健康康走出去服務這個國家的。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7509 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
本次修法起因於2019年11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做出第785號解釋指出,獄政消防、警察等輪班機關人員,全年無休服務民眾,卻沒有工時上限和合理的加班補償,不符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之保護要求。 從今年5月23日開始到5月30日, 獄政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及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等團體發起「 #等無政院具體規劃, #輪班公務員苦候健康權!」行動,在行政院及立法院前靜坐。25日,輪班人員眷屬遊行至總統府陳情。26日,獄政管理員及警消在立法院前落髮抗議,表達「我要真修法,不要修假髮」之訴求。 獄政工會成功爭取到項成果: 加班補償1:1: 獄工長期推動備勤納入工時及合理補償,終於於2022年3月爭取到將「備勤時間全部納入工時」,並於4月進一步成功推動「1:1加班補償」,是自從我國有矯正機關以來的一大變革! 加班不換嘉獎: 為避免機關以經費不足為由,拒絕給予同仁加班費或補休假,而僅以一紙嘉獎作為加班補償。在獄政工會積極爭取下,矯正署於今年5月承諾未來將「不會以行政獎勵作為加班補償」,讓基層的辛苦都可以獲得實質回饋。 尊重基層心聲: 班制的選擇將造成同仁生活極大的影響,獄政工會多次向法務部表達基層對於12小時勤務制度的擔憂,並要求班制的選擇應尊重同仁意見和各機關特性來決定。矯正署允諾,會傾聽基層意見,將班制朝符合同仁期望的方向努力。 並且將持續努力要求 #行政院應訂定輪班人員每月工時上限,並 #監督矯正署落實上述對基層的承諾。 請基層同仁團結起來,才有力量達成目標,奪回屬於自己的生活和權利! 今年3月,矯正署試辦「精進隔日制」方案,4月試辦「12小時制」勤務制度方案。並於5月5日,實施「矯正機關勤務制度意見調查問卷」,要求51個矯正機關同仁配合填寫。
然而,同仁花時間把問卷寫完了、也全數上繳給矯正署了,矯正署統整完各個矯正機關的問卷後,竟然拒絕公開問卷結果! 不公開結果,同仁如何知道各機關意見? 不公開結果,如何知道最後矯正署決定採行的班制和同仁意見是否一致? 不公開結果,同仁花時間花心力寫的問卷,換來矯正署再次的已讀不回。 請問矯正署,拒絕公開勤務制度意見調查結果是在擔心什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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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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