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已通函給所屬機關,要求進行法警人員四大工時改革措施:「備勤補償1:1」、「輪班間隔11小時」、「班制因地制宜」及「精簡法警人力」。同樣隸屬於法務部的矯正署,還要怠慢拖延到何時?
高檢署改革重點包含: 備勤補償從4.5折到「不打折」: 原本法警夜間備勤7小時,僅獲得4小時補休,等於加班補償打了45折。現在爭取到100%的備勤補償,備勤多少小時,就給多少小時的加班費或補休。 輪班間隔11小時: 依照新修正的《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輪班人員更換班次英至少有連續11小時休息。 可自訂班制,因地制宜: 高檢署公文明述「各機關在不違反785意旨及修正重點,可因地制宜,在現有人力經費下,顧及同仁最大利益,自訂班制」。 精簡夜間法警人力: 要求各機關檢討法警夜間勤務人力,改以保全或高科技監控設備替代。 其中,獄政同仁最關切的就是 #勤務制度 的選擇,同樣隸屬於法務部的臺灣高等檢察署,可以做到「#班制因地制宜」,請問難道矯正署做不到嗎? 矯正署改革的步伐原地踏步、牛步拖延,長官何時才要比照高等檢察署公告工時改革相關措施?釋字785號解釋即將屆滿三年,請問矯正署還要讓辛苦的基層和我們的家人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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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獄政工會將8大監所的「保留隔日制」意見連署書交給法務部、總統府等各單位。
終於在6月1日收到回覆,其中矯正署所說: 「將依試辦結果評估討論最可行之制度」 ➤班制試辦早已於4月結束,現在都已經6月了,請問要討論多久? ➤請問哪個班制較可行的評估依據、指標是什麼?不公開評析基準、不公開評估結果,同仁如何相信班制不是長官片面的決定? 勤務制度方案將「參照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 ➤《服務法》、《保障法》都沒有訂定每月工時上限、沒有規定班制類型,請問是要參考什麼?請別再繼續唬爛同仁了! 「持續與矯正同仁開誠布公、充分溝通」 ➤矯正署數度找獄政工會開會討論勤務制度,但 #每次會議上承諾要公開的資料都跳票,只是想找獄工當橡皮圖章,完全看不到溝通的誠意,拒絕公開試辦問卷結果、拒絕公開人力經費評估、拒絕提出精簡勤務規劃! 請問矯正署,還要繼續欺騙同仁有「開誠布公、充分溝通」嗎? 新修正通過的《公務員服務法》,針對公務員發表言論、兼職限制等規定,重新檢討修正,讓我們的 #言論自由 及 #結社自由 獲得保障,鼓勵公務員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思辨。
未來公務員以個人名義進行公共政策討論, #不須經機關許可。 同時也修正公務員兼職規定,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可從事社會公益活動、 #可兼任非營利組織職務,可以從事其他活動,不必事事皆由長官控制。 改變,從不會憑空產生。 相信大家在機關那麼久,見識過各種妖魔鬼怪的長官,一定深知改變絕不會是長官哪天良心發現施捨給你的。 每次的修法改革,都是用前人的多年努力和血淚犧牲,換取一次次微小的進步,才有今天我們享受到的成果。 因此,希望自己的聲音被聽見、希望促成改變,就請加入獄政工會,讓我們並肩作戰,爭取自己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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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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