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已通函給所屬機關,要求進行法警人員四大工時改革措施:「備勤補償1:1」、「輪班間隔11小時」、「班制因地制宜」及「精簡法警人力」。同樣隸屬於法務部的矯正署,還要怠慢拖延到何時?
高檢署改革重點包含: 備勤補償從4.5折到「不打折」: 原本法警夜間備勤7小時,僅獲得4小時補休,等於加班補償打了45折。現在爭取到100%的備勤補償,備勤多少小時,就給多少小時的加班費或補休。 輪班間隔11小時: 依照新修正的《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輪班人員更換班次英至少有連續11小時休息。 可自訂班制,因地制宜: 高檢署公文明述「各機關在不違反785意旨及修正重點,可因地制宜,在現有人力經費下,顧及同仁最大利益,自訂班制」。 精簡夜間法警人力: 要求各機關檢討法警夜間勤務人力,改以保全或高科技監控設備替代。 其中,獄政同仁最關切的就是 #勤務制度 的選擇,同樣隸屬於法務部的臺灣高等檢察署,可以做到「#班制因地制宜」,請問難道矯正署做不到嗎? 矯正署改革的步伐原地踏步、牛步拖延,長官何時才要比照高等檢察署公告工時改革相關措施?釋字785號解釋即將屆滿三年,請問矯正署還要讓辛苦的基層和我們的家人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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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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