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獄行刑法》修正以來,矯正署遲遲未落實《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43條第2項「除管制藥品、醫囑或經監獄人員觀察結果,須注意特定受刑人保管藥物及服藥情形者外,監獄得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推行 #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使受刑人自行管理及服用其藥物。」的規定。
戒護同仁長期被指示要求集中保管收容人藥物,並「眼同服用」監看服藥情形,讓同仁工作量難以負荷,且收容人未依規定服藥,便究責懲處同仁。 戒護同仁並非醫事人員,更不是同學的保母,肩上不該扛著多餘的人命。 尤其在司法院大法官做出第785號解釋,矯正署更應縮減不必要的勤務,以保障輪班人員健康權。 在獄政工會積極和多位立委、矯正署溝通下,矯正署終於今年10/14發函至各矯正機關,正式公告「健康監獄推動及實踐計畫」,明述除特殊收容人外,應落實「收容人藥物自主管理」。 未來,戒護同仁除了可以減少勤務量,更將餵藥的壓力從肩上卸下,將責任還給收容人。 每一步改革,背後都是獄工夥伴用自己退班時間、用自己的休假,埋頭研究寫論述、不停的開會討論,和矯正署爭取後得來不易的成果。 如果學長姐你也想要更好的工作環境,請加入獄政工會,讓我們一起前進! #自主健康管理 #自己的藥自己吃 #戒護不是醫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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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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