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工接到擔任夜勤的 #女性管理員 反映,
「我來這裡工作後,因為壓力大,原本每個月規律的生理期,變成三四個月才來一次,而且每次生理期都痛得要命,但我根本沒辦法請生理假,只能吞好幾顆止痛藥繼續上班…」。 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然而,獄工細查發現,銓敘部函釋規定生理假「一日」為「8小時」,#代表請3次生理假都還不夠夜勤管理員一班25小時! 相較勞工適用的《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及勞動部函釋指出,勞工的生理假一日就是24小時,讓各種工時的勞工都可以獲得生理假的權益,不用擔心工時太長、還需強忍不舒服上班。 而銓敘部的生理假8小時限制,完全忽略獄政、警察、消防、醫護等輪班公務人員的工作特性。 使無論一班25小時的夜勤,或一班10小時的日勤女性監所管理員都難以真正使用生理假,形成看得到卻用不到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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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政工會來到立法院,拜會 立法委員葉毓蘭 國會辦公室主任,爭取獄政人員的勞動權益!
我們訴求: 補足人力,降低戒護壓力 依法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收容人自己服藥 危險加給要提高,比照警消八千塊 女性同仁生理假應符合實際需求 保障同仁健康,落實健康檢查 增加同仁心理諮商資源 希望一起改善獄政人員長期高壓、高工時、過勞的問題,並積極保障生理及心理健康,營造良好的職場環境,才能工作的長久! 生活不是只有工作,但好的工作才能有好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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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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