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理事長呂宗倫發言:
台灣獄政工作權益促進會 因應釋字785號解釋之訴求 1. 備勤全部納入工時,並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2. 不以行政獎勵作為加班補償 3. 勤務精簡(自主健康管理、大巡邏、縮減不必要勤務點) 4. 提高危險加給,比照警消。 5. 提供夜間值班加給。 6. 為符合釋字785號解釋健康權之意旨,應比照一般公務員之工時上限:周工時40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不超過60小時。並請矯正署試辦新勤務制度。 ---- 【獄政工會】 ✦加入會員|有夥伴,不孤單 https://bit.ly/30tfcwD ✦捐款支持|讓我們走得更長久 https://bit.ly/2YfGV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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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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