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矯正署發布《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矯正機關人員勤務管理要點》草案(簡稱勤務草案),明訂相關工時及加班補償規範,然而基層同仁擔憂連續踢 #19小時的舍房,身體怎麼凍得了? #排定半夜休息,是給同仁自由,還是增加車禍風險? #加班費1比1承諾會不會跳票?
做好做滿19小時? 根據該草案規定,排班制人員每班時數24小時為限。白天應該至少休息1小時、深夜至少休息4小時。 24小時扣除休息時間還有整整19小時,同仁擔心會不會要求同仁踢19小時的舍房,長時間、高強度連續執勤身體怎麼凍得了? 因此,獄政工會要求明訂每班勤務中,應明訂備勤等不同勤務密度時數,才能真正避免過勞血汗。 是讓同仁休息,還是增加車禍風險? 依據該草案,某些機關預排班表為: A:半夜00:00-04:00休息,半夜04:00再回到機關交班 B:半夜04:00-08:00休息,半夜04:00下班回家 機關將休息時間排在半夜,相信是抱持著讓大家休息的美意。但,半夜時段大家真的有辦法休息嗎?今年3/14「矯正機關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研商會議」中,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鄭重要求矯正署,「不要有凌晨四點下班這種事!」,請問矯正署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休息時間不計薪、不計入工時。表面上說給同仁自由外出、讓大家回家休息。然而,無論是A班或B班,凌晨外頭黑漆漆一片,矯正機關大多位在偏遠地區,有的連路燈都沒有,光交通往返回家就要花去大半時間,同仁如要回家休息,更可能讓已連續執勤數十小時、疲憊不堪的同仁,於半夜車程中,增加車禍意外風險。 加班費1:1承諾不跳票! 今年5/20,獄政工會和法務部長蔡清祥開會,要求「不得以行政獎勵作為加班補償,並給予1:1加班費」,部長於會議中再三保證「加班費不會打折」! 然而,草案第七點僅隱晦地述「覈實給予加班費或補休」,在未明述「依照俸給全額計算」下,請問是否存有加班補償打折的可能性?希望落實法務部長對基層同仁的承諾,加班費不打折! 【呼籲】 釋字785號解釋即將屆滿,獄政工會懇切呼籲法務部矯正署,應傾聽基層意見,#明定不同勤務密度時數、勿讓承諾跳票,#全額給付加班費、 #修改排班方式,勿將同仁置於凌晨交通往返的車禍風險中,才是真正保障同仁健康權的良道。
0 評論
發表回覆。 |
時間序列
六月 2024
文章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