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改革小前進!基層難滿意!」面對今(30)天上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工時改革法案,場外工時改革聯盟深感不滿,但也針對行政機關做出的微小改進予以肯定。今日上午由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主持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並針對工時改革法案進行三讀程序。本次修法攸關警察、消防員、獄政人員等輪班型公務員的勞動環境,其中關於工時上限的部分,規範在《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第12條。另外關於超勤補償,也就是加班費等規範,則是制定在《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第23條。 上述修法起源於「釋字785」,2019年由大法官針對輪班型公務員「健康權」提出該釋憲內容,並要求相關單位在三年內,也就是今年11月29日前,配合修正與改善。而在今日立法院會議中,時代力量黨團與民眾黨黨團也針對上述修法提出修正動議、附帶決議等,內容包括後續工時改革監督機制、漸進式降低過勞工時,以及適時考核工時狀況等,最終皆遭多數決予以否決。 今日立法院會議中,時代力量黨團與民眾黨黨團也針對上述修法提出修正動議、附帶決議等,最終皆遭多數決予以否決。(截圖自/國會頻道) 修法前,由輪班型公務員勞權團體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即多次表達法案未臻完善等問題,並展開「苦候行動」盼立院修法時能聽見基層心聲。其中,《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第12條提到,未來將授權相關單位訂定輪班型公務員工時上限。對此,聯盟成員多次指出,倘若缺乏明確上限規範,各基層公務員的健康權保障恐怕遙遙無期。另外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第23條也提到,若機關受限於預算等限制無法發放加班費等,可使用「行政獎勵」取代。此舉也被警消人員痛批,完全與現況的「加班換嘉獎」無異。 針對工時改革聯盟提出的質疑,今日也未在立院議場進一步充分討論,最終仍三讀通過。面對修法結果,台灣獄政工會理事長呂宗倫痛批,立法院仍維持原先態度,未明訂工時上限並不排除加班換嘉獎等制度,讓基層團體深感遺憾。「國家不能單方面要求公務員付出,但沒有給予相應的補償機制!」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也提到,當今修法結果即是讓加班換嘉獎的狀況「合法化」,對基層輪班制公務人員而言相當不公平。 「改革小前進!基層難滿意!」面對今(30)天上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工時改革法案,場外工時改革聯盟深感不滿,但也針對行政機關做出的微小改進予以肯定。(截圖自/消促會FaceBook直播)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鄭少書也表示,雖然完全無法接受本次修法結果,然而聯盟的改革進度仍往前推進了一小步。尤其三讀前、黨團協商等過程中,消防署與行政院允諾提高警消人員加班費,盼能突破目前加班費上限17000元的窘境。同時也將持續推動人力補充等政策,鄭指出未來基層團體也會進一步監督。 尤其《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第12條提到,未來將透過行政命令的方式,由行政院訂定輪班輪休公務員工時原則,並持續予以監督。對此消促會秘書陳彥凱提到,現行攸關公務員工時的行政命令包括「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以及各單位的勤務實施要點等內容,因此行政院未來可能針對上述行政命令修法規範,或者另訂相關行政命令,進一步符合輪班型公務員的勞動工時。無論修法狀況如何,陳彥凱強調,現階段工時改革聯盟訴求參與討論並共同監督,盼能逐步達到合理工時等健康權保障。 「輪班型公務員用10年時間爭取釋字785,然而行政機關只做出非常微小的進步。」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提到,即便目前修法狀況不如基層預期,各行政單位也僅小幅度進行相關修正,但工時改革聯盟仍不會停止推動改革的步伐,未來將持續監督各機關工時訂定狀況。 原文網址: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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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巫馥彤(獄政工會理事)
5月30日,立法院預計將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 本次修法起因於2019年11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做出第785號解釋指出,獄政消防、警察等輪班機關人員,全年無休服務民眾,卻沒有工時上限和合理的加班補償,不符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之保護要求。 去年10月,考試院提出《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條文修正草案。考試《公務員服務法》草案中,仍未訂定輪班人員服勤時數之合理上限、服勤與休假之頻率、服勤日中連續休息最低時數,並將相關規範「空白授權」予行政院或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法》草案也繼續維持現行得以行政獎勵作為加班補償之制度,未回應大法官釋字要求,給予輪班公務員超時服勤合理補償。 從今年5月23日開始到月底,獄政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及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等團體發起「等無政院具體規劃,輪班公務員苦候健康權!」行動,在行政院及立法院前靜坐。25日,輪班人員眷屬遊行至總統府陳情。26日,獄政管理員及警消在立法院前落髮抗議,表達「我要真修法,不要修假髮」之訴求。 以「做不到、有困難」為理由,拒絕將工時上限入法觀本次《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歷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斷重複同樣的說辭——「各職種工時差異太大,無法訂定一致工時上限」、「公務員有遂行公共任務的責任與義務,工時規範應保留彈性」。然而,人事行政總處卻說不出各職種分別工時現況是多少及差異在哪、改革困難為何。 人事行政總處在未完整盤點各輪班人員狀況下,即說工時改革「做不到、有困難」,拒絕將工時上限入法,不願意承諾一個具體改革目標。 面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消極怠慢,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的執政黨黨團,卻未進行實質審查,從委員會審查、召委協商到院長協商皆未盡充分討論,不願瞭解我國輪班人員工時現況、未實際評估工時改革所需經費與人力,便於短時間內結束會議,草率將法案送出。 台灣共有36萬公務員,其中輪班公務員更是撐起了整個國家的治安、救難與司法。但我國政府卻成為全台灣最大的慣老闆,長期讓獄政、消防、警察等輪班人員過勞工作,不給予合理的加班費和補休,讓基層同仁賣肝賣命,背後犧牲掉的是一個又一個家庭。 5月30日,立法院預計將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獄政工會在此嚴正呼籲,希望政府可以正視基層輪班公務員的苦痛,訂定符合大法官第785號解釋符合健康權意旨的每月工時上限,及合理的加班補償。 我們為國家的付出,也許是自願,但我們並沒有對不起這個國家。今天我們站出來發聲,不是為了要有更優渥的對待,只是希望可以獲得做為一個「人」,應有的基本對待。 希望國家能讓我們健健康康地回家,因為我們是健健康康走出去服務這個國家的。 原文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7509 【苦勞網記者王顥中/台北報導】由基層公務人員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從本週一(5/23)開始在行政院展開苦候行動,反對輪班制公務員加班工時及補償相關法規倉促修法,勞工團體「工鬥」今天(5/28)也聲援基層公務員,呼籲立院應審慎修法。
大法官 2019 年 11 月作出第 785 號解釋,確立警察、消防員等輪班制公務員受健康權保障,要求行政機關對於輪班制公務員超勤工作的問題進行檢討,制定工時框架性規範以及加班補償規範,並於 3 年內改正。由於修法時限將於今年底屆滿,行政機關急忙提出修法,卻被基層公務人員批評是法案內容根本是「空白授權」。 考試院去年(2021)9 月提出《公務人員保障法》和《公務人員服務法》修法草案,但草案內容中,對於最關鍵的工時上限卻仍未明確訂定,讓各用人機關自訂工時規範,形同是空白授權。不僅如此,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修正案中,更提及若因機關預算之限制等無法給予加班補償,則應給予公務人員考績等平時獎勵,被基層公務員批評根本是合法化「加班換嘉獎」。 立法院本會期將於下週二(5/31)結束,兩項草案目前已於昨日立院黨團協商通過,預計將會在下週院會完成三讀。工時改革聯盟強調,聯盟不會在工時規範上退讓,要求應明訂出工時上限,且加班應給實質補償,不能只給嘉獎,呼籲行政和立法機關應聽進基層聲音,聯盟將會持續苦候行動直到立院本會期結束。 原文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輪班公務員苦候-籲工時上限入法-120929294.html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關乎輪班制公務員工時相關修法,立法院今(25)日起將進行黨團協商。由警、消相關協會及獄政管理人員工會等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上午號召警消家屬前往凱達格蘭大道,表達家屬心聲,並向總統府遞交陳情書。因為輪班制公務員的工時無上限,使得擔任警察、消防員及監所管理員的家人失去健康,也失去日常生活的權利。 目前考試院提出的修法草案仍「空白授權」各地方機關訂定工時上限,甚至將「加班換嘉獎」法制化,將使得擔任警消的家人血汗過勞還得加班「做功德」。 工時改革聯盟已從23日起在行政院門口發起「苦候行動」,各輪班制公務員站街抗議,將持續要求並等待行政院訂定出明確工時上限及加班實質補償的評估方案,也呼籲立委們應協商出能夠給予輪班公務員健康權以及停止「加班換嘉獎」的修法。 (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圖/文:王子豪
考試院、行政院等公務人員的主管機關,急著要修輪班制公務人員的工時上限及補償相關法規,但由基層公務人員團體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註釋反對官方空泛的修法草案,自本週一起開始「苦候」行動報導。立法院今天(5/26)進行相關法案的黨團協商,聯盟則在今天中午「剃髮」疾呼;不過黨團協商最後仍草率的結束,預計將會在明天、下週二的院會註釋三讀。 今天在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開的黨團協商中,在處理到關於工時規範的《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時,考試院代表解釋完官方版條文草案後,國民黨黨團總召曾銘宗立即喊出「沒意見啦」、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隨即搭話「沒意見、通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立刻舉手表示異議、民眾黨蔡壁如也馬上插話,表示這條是最有爭議的條文之一。 不過在兩大黨都不願多討論的情況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迅速的結束協商,有異議的條文皆將送至院會表決。明天及下週二,立法院將舉行最後一次院會,不過從今天的協商來看,執政的民進黨輕描淡寫、最大在野的國民黨默不關心,預計就會依考試院及行政院的立場完成修法。 立法院外,工時改革聯盟的基層公務人員已經頂著大雨、苦候了第四天。消促會會員代表楊適瑋,頂著中午剛剃完的光頭,認為今天的協商太過草率;並對於沒有社會壓力、就沒有修法力道的現實,感到些許無奈。他回想起2019年的《消防法》修法,當時剛發生大雅大火、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在輿論風頭上,之後的黨團協商中,各黨團與行政機關間就有更多的討論。 楊適瑋表示,從大法官作出〈釋字785號〉條目解釋後,已經給了行單位3年了,但現在竟然說還有單位在「試辦」、所以給不出工時上限,相當不負責任。楊適瑋表示,消防署說預計明年要推動「全面勤一休一」,換算起來的工時是每月360小時,「六都有機會壓得更低,但資源少的地方政府,與現況差距過大,恐怕很難達到」,既然母法沒有訂出明確的框架,之後就必須緊盯著各單位怎麼定出自己的工時上限、以及實際運作的情況。 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聯盟會持續苦候到修法三讀通過。他指出,基層公務員這十年來的倡議,逼動了行政單位在勞動條件上作出不少改革,像是消防署承諾補人力、法務部承諾調整加班費的換算比例、將放寬公務員的班費天花板等。相較之下,立法院這次的表現,非常沒有進步性。 2019年11月29日,大法官作出的釋字785,要求《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 及相關法規,應在3年內修訂,對輪班制公務員的工時、加班補償等,作出框架性規範。工時改革聯盟認為,應該明訂出工時上限、並禁止加班換嘉獎;但行政院人總、考試院等單位,以「各種輪班制公務員的工作型態差異過大」為由,仍授權各用人單位自訂工時,並將「加班換嘉獎」明文入法。 原文網址:https://www.eventsinfocus.org/node/7146947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今(23)天由基層輪班制公務人員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以及各勞團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針對消防員、警察、獄政人員等輪班型公務員,訂定明確工時上限,避免超時過勞等問題。記者會尾聲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門委員張書豪出面接受陳情,然而面對現場基層人員提問工時上限究竟是多少時,張表示由於輪班型公務員分為許多職種,未來將會授權各機關自行訂定相關工時。關於基層的聲音他已收到,會再帶回政院研議。 對此,工時改革聯盟深感不滿,認為行政院一如既往未回應問題,且立法院會期下周即將結束,基層擔憂若行政院遲未提出工時評估方案,恐影響修法狀況。為此工時改革聯盟宣示展開「苦候行動」,並由台灣獄政工會理事長呂宗倫為首,走入象徵「工時牢籠」的鐵籠中,傳達基層輪班制公務員被迫接受過勞工時、加班無實質補償等現況。同時由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鄭少書朗讀「輪班制公務員苦候行動宣言」。工時改革聯盟表示,未來每日將安排輪班型公務員在行政院苦候,等待行政院提出相關評估方案與具體數據才會結束該行動。 工時改革聯盟宣示展開「苦候行動」,並由台灣獄政工會理事長呂宗倫為首,走入象徵「工時牢籠」的鐵籠中,傳達基層輪班制公務員被迫接受過勞工時、加班無實質補償等現況。 釋字785即將到期 立院黨團協商大卡關 「工時改革聯盟」由四個攸關輪班型公務人員的勞團組成,分別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以及台灣獄政工會。尤其2019年大法官針對輪班型公務員的健康權提出「釋字785」,今年釋字即將到期,行政單位也應配合修法與改善。 該釋字提及的「健康權」又分為「加班費上限」以及「工時上限」,目前「加班費」的部分由考試院提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修正草案,然而草案中提及若因機關預算之限制等無法給予加班補償,則應給予公務人員考績等平時獎勵,消促會痛批形同承襲過往消防員「加班換獎勵」的陋習。 至於「工時上限」的部分同樣由考試院提出《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內容提到關於輪班制公務人員勤休規範,將授權相關機關分別訂定,也就是所謂的「空白授權」。上述相關修法,經歷為期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當時負責該案的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指出,行政機關應提出工時與加班費具體試算評估,待協商冷凍期結束後,以利進行黨團協商。 由基層輪班制公務人員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以及各勞團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針對消防員、警察、獄政人員等輪班型公務員,訂定明確工時上限,避免超時過勞等問題。 然而協商冷凍期結束,行政院與考試院再次提出《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第6項進行修法,修法草案中僅新增「上限」與「下限」四個字,也就是「辦公日中連續休息時數『下限』」以及「延長辦公時數『上限』」同樣維持所謂的「空白授權」,相關細項交由各行政單位訂定。甚至在超勤補償的部分,《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修正草案內容也未明訂實質補償狀況。 上述未具體評估的狀況,也導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周(5/18)進行黨團協商十大卡關,召委黃世杰僅讓行政院人事總處、考試院銓敘部等單位以及各立委發表意見,他呼籲行政單位至少應準備相關調查數據,才能進行有意義的協商,該次協商也暫告一段落。 記者會尾聲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門委員張書豪出面接受陳情,面對現場提問工時上限究竟是多少時,張表示由於輪班型公務員分為許多職種,未來將會授權各機關自行訂定相關工時。關於基層的聲音他已收到,會再帶回政院研議。 到底是誰在擺爛? 基層要求行政院給評估資料 面對黨團協商結果,消促會秘書陳彥凱也在記者會上羅列五大提問,要求行政院予以答覆。提問內容包括:歐美日韓各國皆將輪班公務員工時入法,政院究竟為何無法訂定相關法規?同時,上周黨團協商時,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也提到將參考我國過勞死指引,以及先進國家的公務員工時上限,究竟該上限是幾個小時?另外關於消防員人力補充計畫,各地進度不一,中央是否能撥款協助補充人力?以及目前「加班換嘉獎」、警消人員每月加班費1萬7千元上限相關調整,究竟政院研擬情況如何? 然而針對今日提問,政院並未給予完整答覆,也引發現場基層人員不滿。陳彥凱痛批,釋字785公佈至今即將屆滿3年,然而行政機關就連進行詳實調查、提出評估報告等解方都沒有,形同罔顧基層輪班型公務員的健康權。呂宗倫也提到,外界時常誤以為輪班型公務員工作輕鬆,實際上並未瞭解實際勤休狀況,往往入職後才發現健康出問題。他指出,即便目前獄政人員的工時已逐漸調整,逐步調降趨近一般公務員的工時,然而政府仍需明訂工時上限,將資訊公開透明,並讓未來有意入職的民眾能瞭解實際狀況。 「我們撐起國家,卻無法撐起自己的健康。」鄭少書宣讀「輪班制公務員苦候行動宣言」時強調,輪班制公務員不是超人,就跟一般人一樣也要顧及家庭與健康,期待政府看見基層人員的辛酸,並給予實質的保障。 原文網址: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11226 圖/文:王子豪
立法院這個會期預計下週二(5/31)結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公務人員的主管機關,急著要修輪班制公務人員的加班工時及補償相關法規;但由基層公務人員團體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反對倉促修法,今天(5/23)開始在行政院前舉牌,要求行政院具體回應各項爭議,第一棒由獄政工會幹部自囚於鐵網中,諷刺「鐵飯碗變鐵籠」。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兩大母法內,應該明訂輪班制公務員的工時上限,也不能允許「加班換嘉獎」。但目前官方仍不斷的以「各職種的工作型態差異過大」為由,不在草案中訂定工時上限,空白授權給用人機關自訂工時規範,甚至合法化了加班換嘉獎的陋習。 朱智宇說,相關法案3月底在委員會審查時,就已經缺乏共識,召委黃世杰當時要求人總提出具體的評估;但人總在5月18日黨團協商前一兩天,才急忙提出報告,而且法案修正版中,竟只是加了「下限」、「上限」四個字,就聲稱有框架了註釋。 朱智宇說,相關主管機關應該是想搶在這個會期通過法案修正;但這次的修法機會,是基層人員花了很大力氣才創造出來的,不能接受主管機關不積極面對、而用呼嚨的文字打發。 聯盟表示,將在行政院前「苦候」說明至立法院這個會期結束,要求行政院出面說明,長官口中「過勞」的工時上限到底是多少?中央願不願提撥預算協助補充人力?何時要取消全球獨創的加班換嘉獎制度?加班費的天花板要提高到多少?在回答清楚這些問題前,立法院不該修法。 消防員徐國堯爭取工時及加班費等權益,2014年遭高雄市政府打壓免職;在後續的司法救濟中,大法官2019年11月29日作出釋字785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3年內(即2022年11月28日前)修訂《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等法規,對型態特殊、而採取輪班制的公務人員,訂出工時上限、加班補償等的「框架性規範」。 原文網址:https://www.eventsinfocus.org/node/7146942 2022年5月19日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昨(5/18)天中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黨團協商,針對與輪班制公務員勞動狀況相關的《公務員服務法》以及《公務人員保障法》進行討論。協商之前,上午由勞團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偕同四位跨黨派立委召開記者會,分別是民眾黨賴香伶、民進黨江永昌、時代力量邱顯智以及國民黨葉毓蘭,特別檢視行政院與考試院提出的修法草案版本有所不足,共同呼籲行政機關應更加重視公務員的健康權與超勤補償狀況。 「工時改革聯盟」由四個攸關輪班型公務人員的勞團組成,分別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以及台灣獄政工會。尤其2019年大法官針對輪班型公務員的健康權提出「釋字785」,今年釋字即將到期,行政單位也應配合修法與改善。 (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19年底針對警察、消防員等輪班制公務員超勤工作問題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規範相關機關3年內改正制度,行政機關提出的方案卻是空白授權,未明確入法,警消工作權團體今痛批行政機關敷衍,要求將工時上限入法,改正加班換嘉獎的規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月31日初審通過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等修正草案,對於輪班制公務員勤休、公務員兼職等關鍵條文,無法達成共識而保留,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黃世杰今中午召集黨團協商。 由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獄政工會等團體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今邀朝野黨團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對輪班制公務員工時改革提出訴求,要求將工時基準明確入法,廢除加班換嘉獎相關規定,改善輪班制公務員血汗勞動現況。 工時改革聯盟表示,基層公務員期待修法能終止長期過勞慘況,但行政機關提出的法案內容卻僅是空白授權給各機關訂定健康權,會造成不同職種不一,一國多制,加班補償部分,更合法化荒謬的加班換嘉獎規定,錯誤以加班時數多寡作為評斷公務人員表現優劣的標準。 工時改革聯盟批評,今年3月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相關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行政機關直到昨晚才提出書面報告,仍維持原有草案,更沒提出具體評估,對於立院的要求敷衍無視,無法改變基層公務員的過勞現況。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會員代表楊適瑋表示,行政機關提出的草案內容,僅比原條文多了4個字,仍舊堅持給各行政機關自己訂定加班上限,沒有明確規範輪班公務員的工時上限、加班換嘉獎的修法改革,把彈性給各行政機關,形同直接開後門。 楊適瑋強調,基層不會在工時框架上有所退讓,行政和立法機關應把基層聲音帶入協商現場,在法條上訂出工時上限,並對於加班無法補休或換加班費的狀況,訂出相應補償方案,無法接受只能換嘉獎,必須有實質補償,把選擇權還給基層。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表示,司法院第785號解釋的意涵就是要框架性規範,但政府所提出的條文卻是授權協商,但協商難度是難上加難,必須要在法制上明確化,而非空白授權自行協商。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指出,第785號解釋就是保障健康權,認為加班要有上限及框架性規範,加班要給加班費,超勤要有合理補償,沒想到行政機關提出的修法卻是空白授權,令人無奈。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空白授權給行政機關,完全不符合釋字第785號解釋。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提到,工時基準不能空白授權,必須明確寫在法條,加班超勤換行政獎勵的做法也要走入歷史,不能剝削警消的工時,呼籲行政機關跟立院協調,給社會交代。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認為,工時上限法制化、加班補償合理化及基層人員協商參與制度是基本的訴求,但政府對基層公務員權益非常不重視,3年來幾乎什麼都沒做,並不是好的態度,政府應正視問題,建立與基層公務員的互信才是長久之道。 原文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930487 |